🪔利益眾生九種觀察之記要

作者:渣巴智仁波切 著作
譯釋:噶陀仁珍千寶˙貝瑪旺晴 譯釋

任何一位已受清淨菩薩戒之菩薩,除直接或間接行利益眾生外,無其餘事情,但若不了解利益眾生之方便法,則可能所作不僅未能成為利益眾生之事,且有直接或間接傷害之虞。因此須用九種觀察而行利生。

初、 觀察自他二者
  1. 若直接或間接對自他皆有利益,則可為之。
  2. 對自他不僅無利益且有害處時,則不可行。
  3. 對自己有利益而他人有害,則不可行。
  4. 對自己有害處而他人有利益,則視當時情況而定。

(所指情況為:)

  1. 初學者當以防止自己受害為重,如同樹木之幼苗,防止自己受害即是利益眾生之根。
  2. 勝解行發心者以利益的情況為重。
  3. 登地者以一心利他為重。
第二、 觀察利害之大小者
  1. 若直接或間接對眾生有大利益,而對自己有微害時,則可行利生。
  2. 對眾生有微小的利益,對自己有極大的害處時,則不可行。
  3. 倘若利害大小相等時,則視當時的情況而定。

(所指情況為:)

  1. 初學者要以防止自己受害為重,如同樹木之幼苗,防止自己受害即是利益眾生之根。
  2. 勝解行發心以上者則以行利他為重。
第三、 觀察眾生之優劣者
  1. 對如畜生等下劣眾生有利益,而如人般的高等眾生有害時不可行。
  2. 對人等眾生有利,而少數畜生等下劣眾生有害時可行。
  3. 一般凡夫和修學佛法者,亦如是觀察。
  4. 同是修學佛法者中,如聲聞、緣覺與菩薩聖眾亦如是觀察。
第四、 觀察眾生之多寡者
  1. 對眾人有幫助,而對少數人有害時可行。
  2. 對眾人有害,卻對少數人有利益,則不可行。
  3. 若得利或受害者之數量相等時,用善巧方便法防止害處,並盡量作有利益之事。
第五、 觀察此生與來世者
  1. 若對此生和來世皆具利益,則完全可行。
  2. 若對二者皆無利益,則千萬不可為之。
  3. 對此生有利益,但來生有害時也不可行。
  4. 倘若對此生有害處,而來生有益處時,用方便法拯救此生的害處,再行來生有利益之事。
第六、 觀察戒律與不善業者

雖然本身是具戒者,但為利益某些眾生,對他人只行惡業卻具有大利益時,佛陀開許行十種惡業,因此可行的學處有:

1. 殺生(開許學處)

如果親見有人為了小利益,而造無間罪如殺害聲聞、緣覺、菩薩等聖眾。雖然本身注重因果,但對他人發慈悲心而殺害此眾生,則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從前我等導師(釋迦牟尼佛)曾經轉生為大悲商主時,和五百位商人一起去大海(取寶)的途中,一個名為短矛黑人的兇殘強盜企圖殺害五百商人。大悲商主想:這五百商人全部是不退轉菩薩,如果這個人殺害了他們,他將會在地獄中住無量劫(感受痛苦),實在可憐,若我殺了這個人,他就不會墮入地獄,我自己墮地獄也是沒辦法的。這樣想了之後,大悲商主以非凡的勇氣殺了那個強盜,(以此業大悲商主不但未墮入惡趣中,而且)圓滿了七萬劫的資糧。

此公案表面上看,大悲商主是造了惡業,因為他是菩薩親自殺了一個人,實際上是善業,因為他沒有牽涉私欲,暫時保護了五百商人的生命,並且究竟把短矛黑人從地獄的痛苦中解救出來,所以是極大的善業。

2. 不與取(開許學處)

若本身親見有人竊盜僧眾及佛塔的財物,而菩薩有能力,對此人發慈悲心,將財物歸還原處。則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3. 邪淫(開許學處)

本身親見未婚男女,心生猛烈貪慾非常痛苦時,在家菩薩與其交媾而引入正道,則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往昔,星宿婆羅門的兒子,許多年中在林中持梵淨行。一次他到城中去化緣時,一位婆羅門女對他生起貪心,欲絕身亡。星宿婆羅門子對她生起大悲心,與她結成夫妻,(以此業而)圓滿了四萬劫的資糧。諸如此類的破梵淨行也是開許的。

4. 妄語(開許學處)

為了救度許多眾生的命,或使束縛、斷肢者得解脫,說各種方便妄語,則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5. 兩舌(開許學處)

為了邪惡師或惡友所攝受的眾生,發慈悲心講各種離間語,使他們互相遠離,則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6. 惡口(開許學處)

若某些眾生入邪道行惡業時,無法用婉轉的言詞阻止,而對他發慈悲心,用猛厲、輕蔑的態度說粗話,則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7. 綺語(開許學處)

當一些眾生心裡悲傷痛苦時,若他喜歡歌舞,唱歌等無意義之事,對其發慈悲心,以跳舞、嘻笑、樂器、唱歌等各種方式令他歡喜,而引入善道,則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8. 貪心(開許學處)

雖說意之三不善業佛陀並未開許,但為利益他人即是可行之學處,若本身親見飢餓者,但自己無可布施之受用時,對富翁或慳吝者發慈心,心想將他的食物、財富,用種種手段竊盜來並布施他人,如此貪他人之食、財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9. 害心(開許學處)

有些眾生成為上師、僧眾的怨敵,對他發慈悲心,用猛烈現象的誅法傷害此眾生的身和命,此害心不但不成罪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10. 邪見(開許學處)

有些眾生喜歡邪惡見行,對此眾生發慈悲心,暫時教他邪見而後引入清淨正見,如此亦可。此十種皆不成惡業,且增長許多福德。

《二十戒論》云:「心具此無不善。」如此說,不善之根在成為爭論之因、僧眾鬥爭或許多信眾因此厭惡心,又本身是初學者也不可行。
第七、 觀察布施之興衰者
甲、觀察財施之興衰
  1. 若親見貧困之眾生,在本身具可布施之財物且對本身無害處時,若對他有幫助,則盡量將財物施予他,使其斷止惡念引至善道。
  2. 當財物的布施成為自己身、命和三學(聞、思、修)的障礙,且對他人也只有小利時,則不可行。
  3. 縱使布施非常少的財物也要面帶笑容,言語溫和,讓對方感覺善意。
  4. 做財布施時彼此的利害相同,或無其他用處,則應分給布施。
  5. 財布施須了解如下:出家菩薩捨棄一切財物,以無可施為首要;在家菩薩需要注重布施為最要;住在僻靜處之出家眾,不可注重財施,但應將化緣時缽中所得與貧困者一同享用。
乙、觀察施身之興衰者

菩薩補特迦羅不是施身的時期,倘若真實布施身體則成為魔障,因此若有人需身體時不可真實施予,但心裡發心將全身或部分身體施予眾生。

證地者若真實布施身體對眾生有很大的利益時,則可完全施予肢體、血肉等一切所欲所求。

為了食肉的眾生,依靠大願力,屢次投生為大象或大魚等,凡食此肉之眾生,將依靠菩薩的願力生善趣和獲得解脫之因。

丙、觀察法之興衰者
  1. 若有人求法而不成為菩薩禪定的障礙,則他所需者皆可法施;
  2. 若求法者不具緣且成為禪定之障礙時,則不可給予;
  3. 僅對本身禪定有些微之障礙,而求法者具緣時可給;
  4. 雖對自己無任何障礙,但求法者是外道、邪見者或盜法者,則不可給予;
  5. 本身並不知佛法,但為了獲得求法者的供養或尊敬,假裝非常了解的模樣,自創邪法,此罪業無量故不可為;
  6. 若本身真實了解法,則不可因慳吝或懶惰而捨棄具緣者,必定要教導佛法。布施中最殊勝者即法布施。
丁、觀察無畏布施之興衰者
  1. 若菩薩本身有能力作眾生的救怙主,則必定為之;若無能力則不為;
  2. 雖有能力但對自身有害時,則不可為;
  3. 雖然能力微小,但對自他無害時則盡力為之。
第八、 觀察眾生之種種慾心

本來眾生的種性、根據、思想、慾心等不可思議,但是總述在八種之內:

  1. 想要善趣及解脫的因和果,但缺乏勝解心的種性;
  2. 想要天人安樂享受的因和果;
  3. 想要聲聞道和果;
  4. 想要獨覺道和果;
  5. 想要菩薩乘的道和果;
  6. 想要大乘真言的道和果;
  7. 想要深要頓悟的道和果;
  8. 想要不屬於任何種性,很容易變化的種性。

如此觀察這八種。在此中除缺乏種性和不一定種性二種以外(1.和8.),其餘六種種性,他們所需合適其根器之法與財物,皆可布施,此亦是由下士道引至上士道,但上士道不可引至下士道,更不可教不合適其根器之法。

不一定種性須慢慢引至大乘,絕不可引至劣道;斷種者也不可捨棄,先財布施結緣再祈願,將來此種成為三寶所調伏的徒眾。依財布施時須了解眾生之種種欲樂。要觀察人的種性、食物等大小、多寡、淨垢、可否、利害,合適地利益眾生。

阿闍黎寂天云:「如是布施時,一切須限量。」如是說。具足神通或法慧眼的菩薩眾,須觀察眾生的種種慾樂和觀念,為利益眾生財富的布施等,用種種適當的方法而行。
第九、 觀察自法的興衰

若能本身直接利益眾生,就可間接利益更多眾生,也不成聞思修的障礙,要盡量真實作利益眾生之事。反之,成聞思修之障礙,則不可為之。真實利益眾生之大小,自己聞思修有無害處,害處的大小仔細觀察,以一切利益為主,若同等時以利他為主;不可為小利益而捨棄大利益,最主要是利他而想。

如此九種觀察時,可行之事全都為之,不可行之事皆捨棄之,若如此作,則菩薩不僅不犯墮罪,且具有功德;反之,則菩薩犯墮罪,但若為眾生而行大事,即使捨棄自己的小利益或違犯戒律亦無妨。

此名「為利益眾生犯墮罪的影子」,假使愚者視之以為犯了墮罪,實則戒體上無絲毫罪業;倘若親見利益眾生之大事,卻注意自己的小事和支分的戒律,而捨棄眾生之大事,此名「無墮罪的影子」,假使愚者視之以為不犯罪,實則戒體已犯罪業。

因此,捨棄「無墮罪的影子」和墮罪二者,盡量學習「犯墮罪的影子」和無墮罪二者。上述所言即是「如何學習饒益有情戒」。

十、 三戒體性與無上三法

三種戒律乃一體異面,菩薩三種戒律的唯一體性—為利眾生。但次第是分開的:

  • 清淨戒是為利益眾生而先成就自己(初學者要注重);作用是為捨棄障礙自他利益的違緣。
  • 攝善法戒是為作自利利他(勝解行者要注重);作用是為自他利益一切功德圓滿。
  • 饒益有情戒是專為利益他人(登地者要注重);作用為應圓滿的一切事業圓滿。

此三戒若無智慧的助伴,渡化眾生的時間較長。因眾生恩將仇報的緣故,聲聞緣覺也十分厭倦,如果了解無我勝義智慧,一切法無實虛空般,則不會厭倦。否則過去諸佛也未渡化,因眾生恩將仇報的緣故,對眾生之事恐怕會起厭倦的聲聞心。

一切善業攝受於二資糧故名攝善法戒,圓滿增上意樂故名菩提心,自他二者不欲痛苦只欲快樂的心念平等故,愛護其他愚癡之眾生。三戒真實情況之自性上分為二種,一者現前,二者隨眠。對人來說,初學者的三戒是了義;對勝解行者而言,別解脫是不了義,其餘二者為了義;登地者而言三者皆為不了義,了義上無可守的戒律。對時間上而言,別解脫戒終其一生,其餘二者直至菩提之間。

勝義上言,無一眾生自緒輪迴,世俗上短暫的業和煩惱,幻化般的眾生,引導幻化般的意識,唯受幻化般輪迴的痛苦,彷彿有人睡覺夢境和心識般,布施等所作之事,若有空性和慈悲心之攝受,則成遍智的因或道。

菩薩初次要作無上三法的布施等遍智之道,此用無上發心之引導,無上迴向或祈願的收尾,無上智慧的契印:

第一者(堅定的行心):「為利益一切有情,吾快速修成佛果再來饒益有情。」
第二者(無上迴向):「以此功德證遍知果位,證以摧伏過失之諸敵,生老病死洶湧之波淘,願渡眾生解脫輪迴海。」
第三者(無上智慧):攝受三輪體空的契印。
此乃 巴給速寫 吉祥圓滿! 善哉!
願諸行者善巧運用此九種觀察,饒益有情,同證菩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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